尊敬的客户:
为深入践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为民办实事”的专项工作要求,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主动守护消费者的“钱袋子”,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银行“沉睡账户”提醒提示专项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3〕27 号)相关要求,我行将开展“沉睡账户”提醒提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沉睡账户”范围
本公告所称“沉睡账户”是指截至2023年9月30日,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且账户中有余额的个人银行账户。具体包括:
(一)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活期结算账户;
(二)到期不自动转存且到期之日起5年及以上未发生主动交易的定期存款账户。
其中,主动交易是指存现、取现、转账、消费等除计结息以外的交易。
二、集中提醒提示时间
截至2024年10月15日为集中提醒提示阶段。
三、提醒提示方式
我行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提醒提示:营业网点、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客服外呼等。
四、温馨提示
(一)如您收到我行的提醒提示通知,可登录手机银行或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我行营业网点了解自身银行账户情况,以便及时查询、使用或注销,防范账户丢失、资金损失或诈骗风险等。
(二)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也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与个人要求您提供包括短信验证码、支付密码、网银密码、手机银行密码等敏感信息,也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进行非柜面转账等涉及资金的操作,或是以任何形式发送手机网页链接,请注意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切勿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保护您的资金安全。
感谢您对我行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需帮助,请致电我行客服热线956115或咨询网点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梅州客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